南方论刊
    主页 > 期刊导读 >

南方石化案为何被评为全国十大破产典型案例?

破产是解决企业产业深层次矛盾、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产业质效的重要法治途径,破产制度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

要想践行这一重要制度,一支优秀的破产管理人队伍不可或缺。在浙江南方石化工业有限公司等三公司破产清算案中,以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为主的破产管理人队伍运筹帷幄、润物无声,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产能重整” 500强民企破产清算寻求转型升级

浙江南方石化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石化)、浙江南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绍兴地区最早一批集化纤、纺织、经贸为一体的民营企业,三家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其中南方石化年产值20亿余元,纳税近两亿元,曾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由于受行业周期性低谷及互保等影响,2016年上述三家公司出现债务危机。2016年11月1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分别受理上述三家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通过竞争方式指定以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为主的联合管理人。

由于南方石化等三公司单体规模大、债务规模大,难以通过重整方式招募投资人,但具有完整的生产产能、较高的技术能力,具备产业转型和招商引资的基础。据此,此案采取“破产不停产、招商引资”的方案,在破产清算的制度框架内,有效清理企业的债务负担,阻却担保链蔓延;后由政府根据地方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以招商引资的方式,引入战略性买家,实现“产能重整”。

此案是在清算程序中保留有效生产力,维持职工就业,实现区域产业整合和转型升级的典型案例。

审理中,以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等组成的联合管理人通过运用政府的产业和招商政策,利用闲置土地70余亩,增加数亿投入上马年产50万吨FDY差别化纤维项目,并通过托管和委托加工方式,确保“破产不停产”,维持职工就业;资产处置中,通过债权人会议授权管理人将三家企业资产可单独或合并打包,实现资产快速市场化处置和实质性的重整效果。此外,本案也是通过程序集约,以非实质合并方式审理的关联企业系列破产清算案件。对于尚未达到法人格高度混同的关联企业破产案件,采取联合管理人履职模式,探索对重大程序性事项尤其是债权人会议进行合并,提高审理效率。

在不停产情况下,安全生产是第一要务。鉴于化纤行业属于24小时连续作业的生产企业,停开机将会产生巨额损失,停产超过三个月的,环保部门还有权要求拆除相应的放射源装置。

“联合分工” 创建管理团队挑战不停产破产模式

与一般的停产后进行破产清算的企业相比,不停产破产模式下的企业破产具有其自身特点,对管理人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挑战。管理人必须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尤其是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组建团队、明确分工,做到准备充分、人员到位、精力集中、方法合理。考虑到三家联合管理人的自身业务优势和特点,要求管理人将第一步工作重点放在了管理人团队的创建上。

对此,管理人的方法就是“联合分工”。联合管理人在接受法院指定后,即明确了办案的基本原则: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联合分工,将各家机构的骨干调入管理人团队,明确内部分工和职责,做好充分的磨合和有效衔接。

根据各家机构的优势,组建了由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主任虞伟庆为总负责人、其他机构负责人为副负责人,带领35人一线常驻团队,由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楼寒霜为项目常驻团队负责人,分设资产管理组、债权审核组、诉讼清收组、审计评估组、秘书处等五个职能分团队,采取现场办公的方式,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进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同时,鉴于本案体量大、职工多、债务广的实际,三家机构在一线常驻团队的基础上,制定了“AB角预备队”制度,确保人员轮换和重大事务人员保障。通过优势互补、联合分工的团队搭建和充分的人员保障,确保繁杂的破产事务都能得到有效的处理。

转换角色 管理人变经理人对企业进行有效监管

在不停产情况下,安全生产是第一要务。鉴于化纤行业属于24小时连续作业的生产企业,停开机将会产生巨额损失,停产超过三个月的,环保部门还有权要求拆除相应的放射源装置。为此,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法院的有效指导下,管理人按照“破产不停产”的要求,拟定继续经营方案,并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